律师事务所标准化、示范性化党支部建设标准
发布时间:2016-10-15 16:15 来源:河北省律师协会
律师事务所“标准化党支部”标准 1.支部基础建设标准化,即有党支部的牌子、有党旗、有党员律师活动室、有完整的党建工作制度、有上墙的支部宣传栏、有书报、有学习记录、有党员律师先锋岗、有四零服务承诺牌等; 2.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发挥党支部工作职责,切实起到政治核心作用; 3.党建工作宣传栏上墙,版面悬挂到事务所醒目位置;、 4.党支部建立健全了政治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开展公益活动规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予以落实; 5.组织党员和非党员律师按期开展政治学习,并做好党支部和个人的学习笔记; 6.党支部能够按照省司法厅党委和省律师行业党委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7.深化“双育工程”,注重培养青年优秀律师入党,把党员律师培养成骨干律师; 8.党支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扶贫支教、义务咨询等多种社会公益活动; 9.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的经费得到保障;10.党员律师在执业活动及日常生活中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信执业、服务群众。 律师事务所“示范党支部”标准 示范党支部除具备标准化党支部的条件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绩突出,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2.模范履行党支部职责,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律师事务所全面规范发展; 3.党员律师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在执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确实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4.组织党员律师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 |
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