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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三农”服务中的法律服务产品简述

发布时间:2014-11-17 10:07    来源:河北省律师协会

  律师在“三农”服务中的法律服务产品简述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张霄云

  律师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由于市场偏远、农民收入水平低、律师收费情况不理想、县域律师缺乏等原因,提供的服务市场量不大。尤其是在新政策发布后产品研发上,我们似乎就更加少了点创新的理念。但通过研究不难发现在“三农”体系中律师业务应向非诉市场转换,特别是大量县域律师在一些传统基础产品上仍大有作为,地级市律师在挖掘产品上需要以创新、高端、多服务的心态去寻找“三农”市场,下面我们就律师在“三农”工作中可能做的律师服务产品与同行进行简单的交流(我的交流发言可能站在非诉讼的角度谈的想法更多些,二是从房地产专业化的角度多些,供大家参考):

  一、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专业农业公司、新型农场主、农村专业大户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设立、解散以及相应诉讼仲裁事务;

  2、新型农业主体的运营模式;

  3、新型农业主体的营利模式;

  4、农业专业公司专业定位与新型农业技术,种子,机械的引入;

  5、专业农场主的培训咨询与培训机构的导入。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出租、转包、互换等;

  2、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组织对外发包或者出租土地;

  3、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和登记备案、争取项目扶持配套资金;

  三、农业观光、旅游、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园区等产业项目

  1、产业项目定位与招商;

  2、产业项目信息搜集与发布;

  3、产业园区建设开发,融资,营利模式;

  4、农业旅游观光项目选址,规划实施,土地取得方案;

  5、设施农用地的开发。

  四、农村土地登记业务(暂不包含承包地的流转)

  1.宅基地确权登记

  1.1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普法宣传:土地法,物权法,土地登记,房屋登记;

  1.2登记流程及报建资料;

  1.3律师可以取得登记资格;

  1.4代理土地与房屋登记;

  1.5代为处理确权纠纷;

  1.6处理确权中分家析产,继承,遗嘱见证;

  1.7宅基地审批、流转、收回;

  2.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

  2.1集体建设用地与地上房屋产权登记;

  2.2抵押登记。

  五、宅基地业务:

  1、“一户一宅”中“户”的认定;

  2、本村村民的认定;

  3、宅基地申请的程序与报送资料;

  4、宅基地转让及受让方的审查;

  5、宅基地的继承、分家析产、赠与;

  6、宅基地的收回;

  7、宅基地的互换;

  8、买卖宅基地的合法性确认;

  9、小产权房的认定;

  10、新农村建设中,集中成片安置村民住宅,建设与分配。

  六、民事纠纷(根据案由规定)

  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1.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

  1.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1.3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2、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

  3、农业、林业、渔业、牧业承包合同纠纷;

  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5、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7、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8、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

  1、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地方立法;

  2、参与或主动组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操作模式的研究讨论;

  3、协助政府组建土地流转有形市场;

  4、创设流转操作流程及相关手续;

  5、结合土地修改的要点,关注最新集体建设用地的信息,并将信息传递给政府;

  6、集体建设用地取得与流转的法律文件制作;

  7、跟踪流转过程的登记尤其重点要注意地上房屋的登记;

  8、地价的评估与交付;

  9、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的方式:转让、出租、作价入股、合作、联营;

  10、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

  11、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

  八、集体土地征收

  1、政府或者是开发企业与村委会之间的征收方案与合同的拟定;

  2、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熟悉整个征收流程(一书四方案);

  4、参与调查,摸底,公告见证,村民表决,支付补偿款,回迁房建设;

  5、产权注销;

  6、对产权不明的房产如何进行征收补偿; 7、对征收补偿标准发生的争议处理程序和法律依据问题;

  8、拒不搬迁的处理;

  9 、被拆迁房产涉及的租赁关系、担保关系、继承关系、共有关系等涉及的法律问题。

  九、新型城镇化建设

  1乡村规划编制的参与和实施;

  2规划方案;

  3土地取得方案;

  4、城市功能配套方案(产业园区);

  5、拆村并镇,小城镇化建设,集中连片居住,加大配套设施;

  6、旧村复垦成农用地(土地开发整理);

  7、将建设用地指标流转至城郊结合部,或者在本行政区域使用;

  8、农用地连片,流转,实现农业现代化要求;

  9、承包权流转(所有权明确、承包权不变、经营权分享);

  10、大量的农民培训成为产业工人;

  11、融资;

  12、政府与投资商合作方案;

  13、土地指标取得及土地取得;

  14、开发顺位周期;

  15、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及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尹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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