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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举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6 10:33    来源:河北省律师协会

  政管院函字[2014]第30号

  中国政法学院

  关于举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保证,是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途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旨在紧紧围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工作职能和专业社会组织的知识优势,通过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化和规范,改进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政府、社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我院决定举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培训班”。欢迎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地政府法制办领导和有关人员;各地司法厅局分管政府法律顾问有关领导、律师工作指导处有关人员、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人员;各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解读;

  2、我国政府法治建设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现状;

  3、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给我们的启示;

  4、新形势下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顶层设计;

  5、我国政府法律顾问的现行模式及组织实施;

  6、政府法律顾问主要服务内容与工作职责;

  7、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与管理及考核评价;

  8、政府法律顾问的有偿服务及方式、报酬、聘任合同示范文本;

  9、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

  10、县、乡(镇)层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

  11、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的方法及应当具有的理念意识和业务技能;

  12、各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创新经验交流。

  为了加强培训实效,我院欢迎各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与我们共同精心设计培训专题。

  三、授课专家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 杨小军

  全国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郝惠珍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研究所所长 马建川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原副院长田为民

  四、培训时间、地点(报名截止日为开班前七天)

  2014年5月09日—5月15日(09日全天报到) 桂林

  2014年5月23日—5月29日(23日全天报到) 北京

  (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参加培训班的同志,每人交培训费1480元(含资料费)。食宿及其他活动统一安排,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六、报名办法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安排,选择期次参加,并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把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寄至:

  邮政编码: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政管院办公室收

  咨询电话:(010)62986244 82784474

  传 真:(010)62986838

  联系 人:杨 帆 王静

  七、其它事项

  1、为了做好培训工作,统一培训管理,特设立服务质量监督专线。如有疑问或发现有其他情况,请来电核实。

  分管培训副院长:贾文华教授 15210774712

  培训 负责 人:胡叔佳主任 13901099494

  2、我院属MPA资质招生院校,有意报名者请拨打010-58908634咨询。

  3、本通知寄发单位有限,收此通知者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制有效。如组团报名者请电话联系。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一四年四月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培训班

报名回执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 (加盖单位公章) 023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区号)

 

传 真

 

姓 名

性别

职务

单位名称部门

区号+电话

参加时间、地点

 

 

 

 

 

 

 

 

 

 

 

 

 

 

 

 

 

 

 

 

 

 

 

 

 

 

 

 

 

 

 

 

 

 

 

 

 

 

 

 

 

 

 

 

 

 

 

 

 

 

 

 

 

 

 

 

 

 

 

 

 

1.您希望通过培训,重点学到哪方面的知识,培训内容中第       点的内容。

 

2.建议培训的内容:

   

注:  1、此表复制有效,请填写后传真至秘书处;

2、若时间紧迫,亦可直接电话报名:杨 帆(13520245885

责任编辑:杨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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