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赵长松
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长松,1990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现任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兼任河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沧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沧州市人民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兼复议组组长、沧州仲裁委委员、仲裁员、沧州市人大代表、沧州市运河区政协委员。他在从事律师职业过程中不断进取,相继取得了沧州市政法系统岗位拔尖人才、沧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沧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沧州市十佳律师、市政府嘉奖、河北省优秀律师等荣誉。2011年被全国律协评为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他领导的衡泰律师事务所连续两次被省司法厅、省律协评为AAA级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获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市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 赵长松同志服务和服从大局,积极为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涉法案件接访工作和集中联合接访活动,为更好地为信访、上访、涉法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做了大量工作。赵长松组织本所及全市律师积极参与省政法委、市委及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各类接访行动五十多次,在接访过程中,正确引导走法律程序,防止、制止无序上访。积极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的辩护代理工作。近年来,赵长松办理了大量在河北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参与市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帮助。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几年来,赵长松共办理法援案件60余件,通过办理法援案件,为弱势群体解决了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效益显著。 在国企改革中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赵长松带领衡泰所抓住机遇,跟紧服务,参与破产改制案件129件,涉及资产总额120亿元,职工37000余人,全市5家享受国家政策性破产优惠政策的企业全部参与。两年来,赵长松共办理民事、刑事、房地产、金融、知识产权、行政等多方面案件230余件,其中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8件,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衡泰所共为100多家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赵长松参与40余家。作为沧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办的法律顾问,积极为沧州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实现股权上市,搭建融资平台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天交所在沧州成立了渤海股权交易中心,将股权交易市场引入沧州,并为之保驾护航。作为沧州市发改委的法律顾问,对重大项目(投资过亿元)的立项均进行法律审查,解决在申报、审批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赵长松同志还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一是采取各种形式向农民普法;二是对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权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担任村委会、居委会的法律顾问,服务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把民主选举、民主理财、民主议事做为重点;四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赵长松于2004年2月任第二届沧州市律师协会会长,他积极参与律师协会管理工作,努力履行律协会长职责,为沧州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认真思考,布置沧州律师发展规划,做到超前思维,努力落实,发展有序,提高效率;参与制定律协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努力加强律师班子的自身建设;积极布置和实施律协安排的会议、学术交流及其他活动;认真贯彻“两结合”管理体制,处理好律协与司法局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