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河北律师网 >> 律所展示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4-05-26 09:24    来源:河北省律师协会

  

  风雨兼程十八载

  励精图治创辉煌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发展纪实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10月,如今已走过十八年的历程。十八年来,三和时代始终秉持“争创一流品牌,建设百年大所”的理念,在省司法厅的领导下,坚持抓好党建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科学能力,把事务所建设成为“管理规范、人才辈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的知名品牌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也从建所之初的近十名律师,发展成为拥有上海和定州两个分所、执业律师120人、党员律师28人、实习律师及辅助人员30多人的规模化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省、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二十强律师事务所、AAA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河北法律援助先进集体、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等称号,两次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三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抓好党建工作,为律所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和时代所的创始合伙人均是来自机关事业单位的共产党员,从建所之初就坚持一个信念,事务所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置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之下。正是基于这种信念,建所的第二年就经省司法厅机关党委批准建立了党支部,党支部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坚持做到“两个必须保证”:必须保证党中央关于律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事务所得到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必须保证司法部、省司法厅布置的重大任务、重大活动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为充分发挥党支部在事务所建设和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起党支部参与事务所决策管理机制。一是律所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实行主任书记一肩挑,以利于党建和业务工作统筹规划,围绕事务所中心工作抓党建;利于充分发挥两个“班子”(党支部和管委会)的作用,形成合力谋发展;利于调动“两个队伍”(党员队伍和合伙人队伍)的积极性,团结带领群众抓落实。二是建立党支部和管委会联席会制度,凡上级布置的重大任务、重大活动、重要政治学习教育都要召开党支部和管委会联席会研究,共同组织抓落实。三是凡事务所的重大事项,如事务所改革方案、发展规划、重大业务计划、吸收接纳合伙人、主任和管委会成员的换届选举,都必须征求党支部意见。正是由于建立了党支部参与律所决策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了党支部在律所建设和发展中的政治保证作用。

  近年来,三和时代所先后有4名党员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党员律师,1名党员被评为省直工委优秀党员,1名党员被司法部评为“创先争优党员律师标兵”,律所党支部书记三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无论是石家庄“3.16”爆炸案、“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法律服务,还是代理李真特大受贿案、张家口蔚县特大涉黑案、王亚丽职务侵占案等重大案件,党员律师都能顾大局、守纪律,坚持三个效果的统一,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律师深入开展“三争三创”、“三比三看”活动和“争创群众满意法律服务窗口”活动,设置党员律师桌牌,党员律师亮牌示范,就规范自身法律服务行为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体党员律师的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提高了履行律师职责使命的自觉性,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规范内部管理,使事务所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律所“做大”“做强”的重要原因,在于始终坚持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建立起与律所发展规模和特点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使律所管理逐步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经过不断的改革与创新,律所逐渐建立起决策(合伙人会议)、管理(管委会)、监督(监事会和律师大会)责权明确、相互监督、决策民主、管理规范的民主管理体制。合伙人会议为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事务所重大事项。2008年7月,设立了合伙人会议主席,负责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行使日常管理职能,管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保证了律所管理的规范、高效。监事会对管委会履行职能和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律师大会作为律师参与律所民主管理的制度,对律所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这种管理体制的建立,符合律所发展的规律,既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公开、透明,又保证了日常管理的高效与规范。

  律所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行政管理、执业质量保障、执业纪律监督等50项制度,做到了管理规范、运行有序。为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除使用全省律师管理系统软件外,2009年又专门聘请软件设计公司设计了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了网上案件审批、利益冲突审查和资源共享。为提高律师咨询接待质量,组成团队专门负责对外法律咨询接待工作,制定了法律咨询接待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了法律咨询接待秩序。

  一个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规模大所,不但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核心管理机构,还必须做好事业发展、法律文化宣传、客户服务、执业纪律监督、职工权益保障等工作,才能保证律所健康快速发展。为此,三和时代所先后设立相关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一是事业发展部,主要对涉及律所发展的重点问题进行调研论证,向管委会提交调研分析报告,提出重点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的举措。二是法律文化宣传中心,主要负责对外宣传,提升律所影响力,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律所与各界的沟通与交流。三是客户服务部,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与沟通,跟踪办案质量,提出改进服务质量的建议和举措。四是执业纪律调查委员会,负责对律师执业纪律的监督检查,对律师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五是工会,主要负责维护职工权益,搞好职工福利,组织开展事务所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事务所凝聚力。

  ——培养高素质律师人才,为打造一流品牌大所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和时代所始终把培养高素质律师人才作为建所之本,采取多种措施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律师人才。

  通过送出国进修、资助业务学习培训,支持律师学历再教育,培养高层次律师人才。早在2001年,律所就规定凡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奖励1万元,至今已有6名律师取得硕士学位。律所还和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建立了合作关系,资助律师外出参加各类法律业务学习培训班、学习掌握新业务。通过业务学习培训,先后有18名律师分别取得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知识产权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商帐管理师、会计师、高级律师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书,在知识产权、涉外、破产清算、国企改革、金融证券、建筑房地产等业务领域培养了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准的律师人才。律所还通过实行持照律师制度以老带新,对当年执业青年律师给予补助,所内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培训,吸收青年律师进业务团队等多种形方式,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促进青年律师快速成长,脱颖而出。

  律所高度重视人才的教育,培养了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高影响的知名律师,律所现有省政协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2名,1名律师担任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省政府和石家庄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7名律师担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名律师担任全国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12名律师担任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名律师担任大学的客座教授。三和时代所还为省内外输送了80多名优秀律师骨干,12名律师担任省内外律师事务所主任。

  ——提升业务水平,增强事务所核心竞争力

  业务能力和水平是建设品牌大所的关键因素,三和时代所多年来坚持把提升业务水平放在突出位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拓展非诉业务为重点,加强对新业务的学习研究,整合所内资源,发挥团队优势,大大提升了整体业务水平,增强了律所核心竞争力。

  律所在组织律师做好传统诉讼业务的同时,注重研究市场对法律的需求,针对市场需求和社会法律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业团队开展研究,进行业务的创新与拓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02年,为应对我国加入WTO的挑战,为政府决策和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律所和石家庄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共同成立了“石家庄WTO事务咨询中心”。中心组织调研撰写的“尽快增强我市制药业专利权利法律意识刻不容缓”的报告,引起市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相关部门落实。2001年以来,为提升律所业务水平,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先后和有关政府部门联合召开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讨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问题研讨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座谈会”,既提高了律所在相关领域的业务水平,又增强了律所的影响力。

  积极拓展非诉业务,实现律师业务的转型升级。早在2003年,针对地方政府推进国企改革的新形势,律所成立了以王强主任为组长的“国企改革律师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研究、指导、协调国企改革法律服务项目,组成由30多名律师参加的国企改革专项业务团队,制定了律所《律师为国企改革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和《国企改革法律服务实务操作程序》。自2003年9月以来,先后为40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法律服务,保证了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受到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好评,在全省律师服务国企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2007年,随着破产案件的增多,律组织律师赴沧州观摩学习北京律师事务所承办破产案件的程序和做法,参加破产清算业务培训班,组织编写承办破产案件业务操作规程,为承办破产案件奠定了基础。2007年10月,三和时代所和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被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指定为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这是《企业破产法》颁布之后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第一家指定中介机构为管理人的破产案件,该案件涉及金额之多、范围之广、工作难度之大前所未有。律所组织20多人的律师团队和金杜所的律师一起,历经近5年的艰苦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承办这一案件锻炼了团队,积累了承办大型非诉业务的经验,标志着律所在非诉业务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坚持执业为民,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打造建设品牌律师事务所,必须具备较高的社会认知度和信赖度,这一切源自于良好的整体形象。多年来,律所始终坚持执业为民的理念,依法诚信执业,服务保障民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010年7月公开向社会承诺免费为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至今已为250多名群众提供了法律帮助。律所先后被中国(河北)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中心聘为合作单位,被省总工会聘为法律援助团合作单位,3名律师被聘为省职工法律援助团成员,每周三派律师到省总工会值班,为信访职工提供法律咨询。由于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2008年被省司法厅评为“河北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律所组织全体律师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先后为抗非典、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曲舟泥石流等受灾群众捐款10多万元。2007年12月,为赞皇贫困山区南平旺小学捐助390套桌椅。党员律师周国锡捐款支持赞皇县慈善事业,被赞皇县委、县政府授予“赞皇慈善奖”。律所先后和鹿泉市上庄镇政府签订建设和谐上庄法律服务协议,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把桥西区友谊街道所属6个社区作为便民服务点,为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培训、法律援助和参与人民调解活动。多次组织律师参加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医疗、科技、法律服务三下乡活动,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每年在河北电视台、河北电台、河北交通台等有关栏目,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300多期。

责任编辑:杨静(大)
主办单位:河北省律师协会
冀ICP备2021027642号-1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
石家庄市石铜路569号 电话(0311)83899908、8389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