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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律师—王绍忠

发布时间:2014-05-26 09:24    来源:河北省律师协会

  河北红杉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绍忠,1985年从事律师工作。2002年以前担任国办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河北红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党支部书记、高级律师,河北省立法研究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并任廊坊市律师协会会长、廊坊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副书记。王绍忠律师多次被评为省级优秀律师、市级十佳文明律师、先进工作者及优秀常务理事,并两次荣立省级个人三等功。1995年被评为“省级优秀律师”,2004年被评为“河北省十大杰出助残律师”,2008年11月被授予全省法律服务工作“十佳律师”称号,2008年10月荣获2006年--2007年度河北省优秀律师,2009年1月被评为200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2月被评为河北省“保增长、促发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先进个人,2011年被全国律协评为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河北红杉律师事务所在王绍忠主任律师的领导下,曾多次被评为市级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基层党支部。

  2000年5月23日,河北红杉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党支部,王绍忠律师任支部书记。2007年6月19日廊坊市成立了律协党总支,王绍忠律师任总支副书记职务。工作中,党支部在王绍忠律师的领导下健全党的民主生活会,培养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取得了优异成绩。2005年6月河北红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河北省司法厅政治部、中共河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011年河北红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王绍忠律师作为河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廊坊市律师协会会长,能够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积极参加行业相关活动,被省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常务理事。在执业活动中,王绍忠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恪尽职守,竭尽全力为社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能够做到既依法办事又能达到当事人的满意。自执业以来没有被投诉记录,也从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王绍忠律师在近三十年的执业过程中,曾代理过各类案件数千件,已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其凭借自身扎实深厚的法律功底,精湛的业务技能,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使法律正义得以充分展现。王绍忠律师除办理诉讼案件以外,多年来曾担任廊坊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多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到多方好评。

  王绍忠律师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还注重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尽可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及企业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2007年2月3日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推动律师深入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会议。2008年河北红杉律师事务所在王绍忠律师的带领下,积极参与廊坊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组建活动,做为申请“推动律师专业化参与农民工法律事务”项目的牵头单位,积极参与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组建活动。王绍忠律师还被聘为廊坊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站长,积极为农民工维权行动奉献自己的力量。王绍忠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2008年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0级地震,此次灾情引起了王绍忠律师的高度关注,并迅速做出反应,不仅在第一时间就号召廊坊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捐款,而且在捐款活动中以身作则为灾区捐款,后在河北省组织召开的司法工作会议上,身为党员的王绍忠律师又积极的以特殊党费的形式为灾区人民捐款,向灾区人民伸出了援助之手。

责任编辑:杨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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