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厅准予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2013.6.17
发布时间:2014-05-25 11:36 来源:河北省律师协会
河北省司法厅
准予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公告
经河北省司法厅审查,决定:
准予下列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设立:
丁 明 柴玮津 李东生 左忠远 王起杭 常俊霞
靳嘉伟 胡兴华 雷强林 孙海民 夏雄伟 霍银娣
刘燕燕
设立河北照海律师事务所
设立河北农合律师事务所
设立河北大广律师事务所
设立河北纪君华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
责任编辑:杨静(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