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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举办“中国梦·律师情”书画摄影作品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5 08:47    来源:河北省律师协会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律师深入理解并努力践行“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也为进一步活跃律师文化生活,全面展现律师风采,省律协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举办“中国梦·律师情”书画摄影作品比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所有参赛作品须紧紧围绕“中国梦”主题进行设计和创作,客观真实地反映建党、建国,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的发展进步、律师行业的蒸蒸日上,体现正在实现的“中国梦”进程,抒发爱党、爱国情怀以及对美好生活的赞美。

  二、征稿对象、选送作品数量、截稿时间

  (一)此次比赛主要面向全省执业律师和律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征稿,同时,也可特约省内政法系统部分有影响力的书画摄影家参与。

  (二)各市以市律协为单位,统一组织本市征稿工作,各市律协推选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每类5-10幅,即,每市推选各类作品总数不超过30幅。定州市、辛集市司法局及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分别以本地、本所为单位推选作品,每类不超过5幅,即各类作品总数不超过15幅。

  (三)征稿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以发送至省律师协会公共电子邮箱日期为准)。

  三、评审程序

  (一)作品推选。各市律协、定州和辛集市司法局、省直各所要将推选作品分别拍照,并逐一附作品说明,内容包括: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实际尺寸、绘画作品还需注明画种。各地、省直各所将作品照片及其说明的电子版于截稿日前发送至省律协邮箱。

  (二)专家评审。河北省律师协会将与中国书画作协联谊会河北创研中心、河北省现代美术研究会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由专家对推选作品进行评定,确定展出作品,并评定奖次。

  (三)成品报送并展出。各市律协、定州和辛集市司法局、省直各所将评委会审定的获奖及展出作品原件(须按要求装裱)送至展厅(待定)公开展示。

  四、展出作品具体要求

  省律师协会将于2014年初,在石家庄市集中展出被确定为参展的作品。展出作品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谢绝临摹作品参赛。

  (二)参展作品须装裱,并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

  (三)书法作品:楷、行、草、隶、篆均可,提倡自撰诗、词、联、赋和短文,草、篆需附释文。作品一律使用宣纸创作,规格:四尺斗方以上,自行装裱。

  (四)美术作品:国画、水粉、水彩、油画、漆画等均可,国画作品一律使用宣纸创作,其它美术作品用纸、用料自定,规格:四尺斗方以上,自行装裱。

  (五)摄影作品:征稿作品统一为8R彩色或黑白相片;特殊规格的相片最长边最低制作为12寸,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组编排制作为12寸的相板,一组按一幅参评。

  五、表彰和奖励

  (一)参展作品奖项设置:每类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单位组织奖:对重视程度高、积极主动配合、组织严密、推送作品质量好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三)证书:将以省律师协会、中国书画作协联谊会河北创研中心、河北省现代美术研究会名义制发荣誉证书或作品入展证书、优秀组织奖证书。

  (四)辑印成册:作品展览结束后,省律师协会将把所有展出作品辑印成册,并在河北律师网站刊登。

  联系人:高霞

  联系电话:0311-88606790

  电子邮箱:heblvshi@126.com

                                                                                 2013年8月2日

责任编辑:杨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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