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张红:永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疫情防控期间如出现冲撞关卡如何处罚?”当大流口村村民问正在关卡值班的我时,我解释说:“依据《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沧州市检察院 沧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防疫检查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冲撞等做出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的相关条款,比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罪名来定罪处罚,情节较轻的按照《治安处罚法》规定进行拘留或罚款。” 我既是一名基层公务员,又是一名公职律师。疫情发生以来,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冲锋在前,每天坚守在所包村(大流口村、小流口村)防控一线,抓防控,搞服务,解难题,促发展,做好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当好群众的主心骨。这段和群众一起抗疫的日子我将永远铭记。 我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律师,为疫情防控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的父母和丈夫都十分支持我的工作,父母说:“我们支持你做一切正能量的事儿!”,丈夫说:“去吧,我管孩子就行,你注意防护。” 在防疫期间,按照乡党委政府安排,我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用心做好宣传工作。带领包村干部将宣传明白纸发放到每家每户;二是细心做好排查工作。带领村干部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三是耐心做好卡口检测点工作。按照县防疫办相关要求,对于出入村人员逐人进行扫码、测温、验身份证,出入车辆严格消毒;四是贴心做好服务工作。与村两委班子共同解决好群众的物资购买、农产品销售、返岗就业等问题,并号召爱心企业为学校复课捐资捐物。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我们放弃春节休假,放弃周末休息,始终坚守在抗疫第一线,不分昼夜、加班加点的排查、汇总。 当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仍将一如继往地绷紧防控这根弦,发挥“法律人”专业优势,为人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把“依法防疫”的种子播撒在群众心里,让“法治理念”成为全民战“疫”的坚强法治保障,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公职律师的责任与担当。时刻谨记一名基层干部的初心和使命,越是关键时刻越要挺得出,永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作者:张红,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公职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