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证明的指引
发布时间:2020-08-24 15:24 来源:河北省律师协会
河北省律师协会开具证明的指引 为加强本会对开具律师事务所、律师证明的管理,规范开具流程,统一证明格式,制定工作指引如下: 一、证明对象 1、省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2、省律协两专委委员(含主任、副主任)。 二、所需材料 1、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三、格式 自行按需要下载介绍信及证明模板,按要求填写内容。 1、介绍信; 2、律师事务所未受到行业处分; 3、律师个人未受到行业处分; 6、两专委任职证明。 联系电话: 办公室:83899908 纪律部:83899959 |
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