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依法办理与有效辩护暨执业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
培训内容见附件,各位律师可自行报名参加。 附件: 关于举办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依法办理与有效辩护暨执业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9年4 月9 日,“两高”“两部”发布了关于办理“套路贷”“软 暴力”刑事案件等四个意见(以下简称“四个意见”)。“四个意见”的出 台对于司法实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指导性,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 了明确具体的法律指引,为此各地相关部门陆续组织相关的学习培训,但适 用“四个意见”的过程中仍出现若干疑难问题亟待解决,为进一步帮助各单 位对“四个意见”的理解与掌握,提升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适用“四 个意见”的能力,准确把握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办理的相关法律规定、政策精 神,强化证据裁判原则和程序正义理念,加强辩护能力和专业水准,增强执 业风险防范和管控意识,提高相关人员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法律 效果。经研究,我院决定举办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依法办理与有效辩护暨执业 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届时将邀请有关单位的法学专家和黑恶势力刑事案件 资深辩护律师具体就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应对措 施进行深入分析与解读,诚挚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程特色 1. 高效的授课模式:理论讲授与实践相结合,授课教师既有权威理论专 - 2 - 家教授, 家教授,又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资深辩护律师直接参与教学实践,避免坐而又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资深辩护律师直接参与教学实践,避免坐而论道;论道; 2.2.真实的案例剖析:案例分析,理论与实际互相结合相互印证;真实的案例剖析:案例分析,理论与实际互相结合相互印证; 3.3.严谨的落地实施:从课程结构,知识密集程度,梯度,内容上均有科严谨的落地实施:从课程结构,知识密集程度,梯度,内容上均有科学严谨的设计,注重前瞻性和实战性以及有针对性的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学严谨的设计,注重前瞻性和实战性以及有针对性的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力求学以致用;办法,力求学以致用; 4.4.高端的人脉平台:注重专家和学员代表的交流和研讨,让来自全国各高端的人脉平台:注重专家和学员代表的交流和研讨,让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员代表在学习中互相切磋,开拓思路、缔结友谊。地的学员代表在学习中互相切磋,开拓思路、缔结友谊。 二 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 1. 1.黑恶势力刑事案件的认定处理与依法辩护;黑恶势力刑事案件的认定处理与依法辩护; 2. 2.“软暴力”刑事案件的认定处理与依法辩护;“软暴力”刑事案件的认定处理与依法辩护; 3. 3.“套路贷”刑事案件的认定处理与依法辩护;“套路贷”刑事案件的认定处理与依法辩护; 4. 4.“保护伞”的认定处理与职务犯罪案件的依法辩护;“保护伞”的认定处理与职务犯罪案件的依法辩护; 5. 5.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处置与案外财产的依法保护;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处置与案外财产的依法保护; 6. 6.涉黑涉恶案件的有效辩护涉黑涉恶案件的有效辩护————典型案例解析;典型案例解析; 7. 7.涉黑涉恶案件辩护的执业风险及防范涉黑涉恶案件辩护的执业风险及防范————典型案例解析。典型案例解析。 三 三、、参会对象参会对象 各律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各级 各律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各级政法委领导及业务骨干;各级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刑事审判庭负政法委领导及业务骨干;各级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级人民检察院分管刑事工作的检察长及业务骨干;各级公安责人及业务骨干;各级人民检察院分管刑事工作的检察长及业务骨干;各级公安机关分管刑侦的领导及业务骨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及业务骨干、监狱有关机关分管刑侦的领导及业务骨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及业务骨干、监狱有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法律教研的教师及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法律教研的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及其他法律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等。事务管理人员等。 四、 四、拟邀拟邀授课授课专家专家 陈兴良 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教育部长江学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特聘教授。兼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刑事法治研究中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刑事法治研究中 - 3 - 心主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 心主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 许身健 许身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教授,教授,法学博士,法学博士。曾任。曾任中国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兼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兼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主任。 韩 韩旭旭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四川省司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四川省司法制度改革研究基地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法制度改革研究基地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毛立新 毛立新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曾任职于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经侦总队,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副支队长、支曾任职于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经侦总队,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副支队长、支队长等职。队长等职。 刘静坤 刘静坤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原最高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原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民法院刑三庭法官。 吴丹红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兼职律师,北京市隆昌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研究中心主任,兼职律师,北京市隆昌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廖 廖明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北京市京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证据学研究所研究员,中伦文德刑事法研究院研究员等职证据学研究所研究员,中伦文德刑事法研究院研究员等职,,曾挂职曾挂职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副处长二分院副处长。。 翁小平 翁小平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 五、 五、时间与地点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 第一期20192019年年77月月1818日日——77月月2233日日成都成都 第二期 第二期20192019年年77月月2626日日——77月月3311日日呼和浩特呼和浩特 六 六、报名方式与相关费用、报名方式与相关费用 1 1..培训费培训费35350000元元//人。人。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 2..请各参会单位于每期培训请各参会单位于每期培训开班前七天将报名回执发送邮件或传真到会开班前七天将报名回执发送邮件或传真到会务组,以便统一安排和发送报到通知。务组,以便统一安排和发送报到通知。 3 3..本通知寄发单位有限,收此通知者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制有效。本通知寄发单位有限,收此通知者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制有效。 - 4 - 七 七、会务组联系方式、会务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传真:传真:010010--60308672 60308672 1312112756813121127568((微信)微信) 联系 联系人:人:王王老师老师 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law1:law1952952@vip.126.com@vip.126.com 八 八、质量监督、质量监督为了统一培训管理,特设立培训服务质量监督专线,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他情况,请来电核实。培训部主任:王帅老师培训部主任:王帅老师010010--5890850058908500 九 九、内训定制、内训定制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成立于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成立于20052005年,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的以培年,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的以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才为目标的专门学院。为发挥我院办学优势,特向全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才为目标的专门学院。为发挥我院办学优势,特向全国基层公安、司法机关提供短期培训,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专门制定培国基层公安、司法机关提供短期培训,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专门制定培训课程,校内和校外培训均可安排,欢迎有培训需求的单位来电咨询。训课程,校内和校外培训均可安排,欢迎有培训需求的单位来电咨询。 附件: 附件: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依法办理与有效辩护暨执业风险防范专题培训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依法办理与有效辩护暨执业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班报名回执表报名回执表 中国政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20192019年年55月月3030日日 - 5 - 附件: 附件:报名回执表报名回执表 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依法办理与有效辩护暨执业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 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依法办理与有效辩护暨执业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培训: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培训: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联 联系系人人 电话 电话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职务 职务 手机 手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参加地点 参加地点 住宿安排 住宿安排 单间□个 单间□个标间□个标间□个 您关注的培训内容: 您关注的培训内容: 备注: 备注:1.1.本表复制有效,请填好本表并及时回传确认报名。本表复制有效,请填好本表并及时回传确认报名。 2.2.报名传真:报名传真:010010--60308672 60308672联系人:王联系人:王老师老师 3.3.电子邮箱:电子邮箱:lawlaw19521952@vip@vip..126.com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