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流程中关键业务详解及《破产法司法解释三》专题研修班·邀请函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破产管理流程中关键业务详解及《破产法司法解释三》 专题研修班·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以及“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背景下,破产案件大量增加、案件错综复杂、审理难度大。破产是个实践性特别强的领域,理论再高深,不能付诸实践也是枉然。关于破产,业内有个很经典的概述,即开庭与开会的结合、办案与办事的结合、裁判与谈判的结合,因此,破产管理人的成长一定是伴随着大大小小案件的打磨、实战的操练、难题的攻克、深入的思考、经验的沉淀...... 当下,管理人的管理经验已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那些宝贵的管理经验是我们借鉴学习的弥足珍贵的营养,是我们不断前进的“巨人的肩膀”。将这些优秀的管理人的宝贵经验、管理人开拓市场提升能力的方法、组建“强大”的管理人团队、管理人与法院之沟通技能、破产案件债权审核及债权表编制、债权人会议召开、破产债权的定性与分配、财产调查及处置应注意的关键点、破产重整计划制定、破产和解的适用甄别、重整投资的尽职调查、规避履职风险的做法收集汇总,分享给大家,以提升破产管理人的执业技能,更是我们的责任。有鉴于此,集长达十三年的破产管理人培训、研究经验,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联手著名的破产管理人和破产法审判实务专家,倾力打造“破产管理人培训升级版”,特举办“破产管理流程中关键业务详解及《破产法司法解释三》专题研修班”。学习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资产受让人;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9年6月20日 会议时间:2019年6月21日—23日(三天全天学习) 会议地点:石家庄市 三、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培训费38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金 手 机:18601910312(同微信) 邮 箱:18601910312@163.com 四、特别声明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培训项目均在官方网站www.hrlylaw.com公示。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行为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2、报名表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二零一九年五月
附件1: 讲座日程安排
(敬请知悉:鉴于本次课程内容多,时间有限,主办单位将根据学员反馈选择重点难点问题解析,主办单位保留个别专家及议题调整的权利,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附件2: (石家庄)破产管理流程中关键业务详解及《破产法司法解释三》 专题研修班报名表 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发送邮件至:张金186019103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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