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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天!邯郸农民在山西煤矿打工被砸致残 异地维权终成功

发布时间:2019-04-11 16:30    来源:

3月29日的仲裁结果。

原标题:651天!邯郸农民山西煤矿索赔路

在煤矿打工被砸致残,索赔久久无果公益律师介入,赔偿金涨至原来三倍

“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介入,我这笔赔偿款还不知道什么年月才能拿到。你是我们全家的恩人啊!”

4月8日,在邯郸市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峰峰矿区农民工杜勇激动地向给他提供维权服务的公益律师毛志江致谢。正是有了毛志江的帮助,曾在山西某煤矿打工受伤的杜勇获得工伤赔偿款61万元,是此前他自己讨要许久也没能拿到的20万元赔偿金的三倍多。

煤矿打工被砸伤,家庭两年“零收入”

杜勇今年43岁,是邯郸市峰峰矿区一位普通农民。2011年3月,为了一家人的生计,杜勇独自一人到山西吕梁某煤矿打工。由于他曾在煤矿长期务工,有着丰富的煤矿井下工作经验,刚到煤矿,杜勇便被任命为带班班长。

在煤矿工作,杜勇任劳任怨,务实能干,采煤技艺精湛,他的工资也是逐年上涨。至2017年,他每月的实际工资已达到一万元。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2017年6月14日22时25分许,杜勇正在井下工作面指挥生产时,意外发生了,顶板处突然落下一块数十公斤的煤矸石,正好砸在他身上。工友们将杜勇紧急送往当地医院抢救。经检查,杜勇右大腿骨折、三根肋骨骨折。当时,矿方垫付了他全部的医疗费用。

2018年7月10日,经山西省吕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杜勇受伤为工伤。10月12日,经吕梁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九级。

杜勇被砸残了,他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随着“顶梁柱”的轰然倒塌而陷入困境。

杜勇正值壮年,其有一双尚未成年的儿女,妻子长年务农,家庭全部靠他在煤矿打工的工资运转。杜勇因工伤致残后,矿方虽然垫付了医疗、住院等费用,但也停发了他的工资。

“最难的时候,我家吃菜都是到菜市场捡人家不要的烂菜叶子,孩子上学的费用都得东拼西凑。日子过得太惨了。”杜勇说。

杜勇说,他与煤矿方面多次协商赔偿事宜,矿方表示已垫付了巨额治疗费用,其余补偿最多再支付给他20万元。但是,即便是这20万元,他多次讨要,矿方也是迟迟不予处理。近两年时间,他的家庭收入几乎为零,全家生活极其困难。

异地维权获赔61万元, 公益律师依法维权创纪录

多次讨要赔偿款,久久无果,陷入困境的杜勇偶然间看到邯郸市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的有关报道。“要让困难群众享受法治阳光,不让任何一个人因家庭贫困而失去社会的公平、公正!”看到该中心的理念,杜勇仿佛看到了阳光、看到了希望。

今年3月8日,杜勇正式委托邯郸市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代理其索赔维权事宜。接受杜勇委托后,邯郸市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指派骨干成员、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阳光公益中心执行主任毛志江代理此案。

事不宜迟,毛志江律师连夜赶到山西省吕梁市,于3月9日成功在吕梁市劳动仲裁机构登记立案。3月27日,双方仲裁开庭。

庭审中,煤矿代理人表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不属于工伤待遇;单位只承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和一次性就业补助。

毛志江律师则表示,本案案由是劳动争议案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都是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用工单位不仅要支付工伤待遇,也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且当事人实际月工资超万元,但用工单位未依法按照当事人实际工资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而是折半缴纳,导致当事人工伤待遇大幅降低,用工单位应履责。

仲裁现场双方你来我往,针锋相对。最终,在仲裁庭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用人单位承诺在2019年4月10日前,一次性赔付杜勇各项赔偿金共计61万元。

公益服务春风春雨,法治阳光温暖人心

“真的太意外了,原本只想能拿到我们之前达成的20万元赔偿款就行了。没想到,最后赔偿款相当于原来的三倍!阳光公益中心的律师真专业,我可算找对人了!”获知最后赔偿金额时,杜勇一家人兴奋不已。要知道,从杜勇在煤矿被砸伤,到此次仲裁确认最终赔偿金额,整整过了651天。

邯郸市阳光公益中心主任李水全坦言,九级工伤一次性获赔61万元,可以说创造了该级别工伤赔偿的“新高度”。因为一般的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在15万元至20万元之间。“2016年,我代理的九级工伤职工赔偿,在山西阳泉获赔26万元。这次,纪录被打破了!61万元,可以说是奇迹了。这个数额的赔偿,只有专业的律师才能创造。”

李水全表示,今后,在为农民工维权过程中,阳光公益律师们将再接再厉,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帮助更多的农民工兄弟依法维权,让所有的劳动者不因工伤等问题困扰,更不能让一个劳动者的家庭因此陷入困境。

2019年3月,邯郸市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成为邯郸市首家专注公益法律服务领域的机构,中心成立之初即启动了“春风计划”和“春雨计划”。其中,“春风计划”专注于农民工和企业职工法律援助案件,以诉讼和非诉讼方式,为农民工和企业职工讨要工资、补缴社会保险、工伤维权;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及其他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事务。“春雨计划”则专注于服务太行山区贫困家庭的留守儿童群体,开通山区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热线、接待处和绿色通道,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法治进校区等活动,做好涉及儿童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等工作。

责任编辑:乔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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