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律师协会 冀律协〔2019〕1号 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辛集分会,定州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培养行业管理后备人才,全国律协将在2019年举办八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我省每期1名、全年共8个名额。根据全国律协《关于开展2019年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省报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月3日至1月15日24时止 二、报名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具有较强使命感,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自愿奉献律师行业发展; 4、勤勉敬业,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取得突出工作业绩; 5、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6、出生日期为1979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之间,并具备下列资格之一的: (1)在省律协或者各市律协(含定州、辛集)担任理事或者监事; (2)在省律协或者各市律协(含定州、辛集)担任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 (3)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 三、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由各市律协、省直各所推荐,省律师协会根据报名情况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选拔。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报名。省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青年律师报名。 第二阶段:审核。收到报名材料后,省律师协会将认真审核选拔,严格把关,在征求相关市律协、省直律所意见基础上,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参加训练营活动。省律师协会将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复核。经公示后,省律协将学员名单报至全国律协,全国律协对省律协的报名名单进行复核。 四、培训时间地点 1、第十六、十七期(两期合办):4月12日至18日(12日下午报到,18日上午离校),北京新神力酒店(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路105号)。 2、第十八、十九期(两期合办):6月21日至27日(21日下午报到,27日上午离校),北京律师学院(北京市怀柔区雁青路14号)。 3、第二十、二十一期(两期合办):9月6日至12日(6日下午报到,12日上午离校),北京律师学院(北京市怀柔区雁青路14号)。 4、第二十二、二十三期(两期合办):11月1日至7日(1日下午报到,7日上午离校),北京律师学院(北京市怀柔区雁青路14号)。 五、相关费用 训练营统一安排食宿,相关学习费用及食宿费由全国律协会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六、纪律要求 1、经全国律协复核后,确认参加训练营活动但临时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向省律师协会提出请假,时间不得晚于训练营开班前二周; 2.未经请假而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将影响自己及省律师协会今后参加全国律协活动的资格,影响其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今后参加省律师协会活动的资格。 3.训练营期间无故缺勤、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影响自己及省律师协会今后参加全国律协活动的资格,影响其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今后参加省律师协会活动的资格。 请报名学员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纪律要求。 七、联系方式 省律协联系人:高霞 联系电话:0311-83899920; 电子邮箱:heblvshi@126.com; 附件1.《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表》 2.《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19年1月3日
附件1 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表
本表与附件2档案填写后发电子邮件至河北律协。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 河北律协联系电话:0311-83899920(会员部) E-mail:heblvshi@126.com。
附件2 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 学员档案 所在律协: 所在单位: 姓 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8年制 填报说明 填报人要按照本说明如实认真填写,各省(区、市)律师协会要对填写内容认真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全国律协一份,各省(区、市)律师协会留存一份。 1.“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土家族”,不能简称“汉”“土”等。 2.“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无党派”、“群众”,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简称。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年月日。 4.“起始执业年月”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时间。 5.“学历学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在国内外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或学位。党校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级党校”。 6.“个人简历”从高中以后填起,要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7.“担任律师协会职务”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长、监事等职务填写,无职务可不填写。“担任律师事务所职务”按律师事务所全称和主任、副主任、合伙人或执业律师填写。 8.“参加政治理论培训或业务培训情况”,要填写具体培训组织名称、参加培训具体情况。 9.填写登记表同时需提供免冠蓝底正装彩色电子版2寸照片,照片为jpg格式。为保证显示效果,每张照片的数据量不小于100kb。 10.《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填写完毕后,学员所在律师事务所需在“所在律师事务所评价”处填写评价意见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省级律师协会审核后在“所在律师协会评价”处填写评价意见并加盖省级律师协会公章。
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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