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中法培函〔2018〕121号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刑辩论坛暨 2019 刑事辩护高峰会的函
中 国 法 学 会 中法培函〔2018〕121 号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刑辩论坛暨 2019 刑事辩护高峰会的函 各有关单位: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为法律从业人员提供了新的契机和挑战。为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刑辩的影响,探讨新形势下刑事司法重大热点、前沿问题,提高法律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办案技能,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在连续成功举办十一届刑辩论坛基础上,定于 2019 年 1 月在北京举办第十二届刑辩论坛暨 2019 刑事辩护高峰会。届时将邀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讲授新形势下刑事司法领域相关法律、政策和热点案例,对当前仍然存在的理论和实际操作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法。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2019 年 1 月 11 日-14 日 北 京 (报名截止日期:2019 年 1 月 5 日;报到日期:2019 年 1 月 11 日) 二、参加对象 各地律师协会负责人与有关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与骨干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与有关人员。 三、内容及师资安排(详见附件 2)四、费用会务费:5000 元/人。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联系方式 1.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222050 联系人:彭 顺(13683678169 微信同号) 传 真:010-62227510 E-mail:312807938@qq.com 2.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电 话:010-66188780 联系人:王晓舟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加者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收到报名表后将提前一 周发送报到通知,告知报到的具体安排事项; 2.本通知发送范围有限,欢迎地方律师协会协助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集体 参加学习。 七、特别声明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侵权与违规行为。咨询、举报及投诉电话:010-66188780。 附件:1.报名表2.日程安排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8 年 11 月 12 日 ------------------------------------------------------------------------------------------ 附件 1:报名表第十二届刑辩论坛暨 2019 刑事辩护高峰会报名表
注:此表复印有效。传真:010-62227510 (公章)
附件 2: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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