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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8 17:07    来源:

  冀律协(2018)4号

  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含定州、辛集分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开展专业人才储备工作,全国律协于2016年启动了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千人计划,至今已举办七期,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全国律协将继续举办八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我省共有8个名额。根据全国律协《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对律师行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勤勉敬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取得了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5.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6.出生日期为1978年1月1日之后,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各地律师协会担任理事或者监事;

  (2)在各地律师协会担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或者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

  (3)在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副主任或者合伙人,愿意参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工作。

  7.已经参加过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的律师,不再报名。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律师自荐、市律协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省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选拔,同时产生2018年河北青训营候选名单。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报名。省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通知》,鼓励青年律师自愿报名。

  第二阶段:审核。收到青年律师报名材料后,省律师协会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征求有关市律师协会(含定州、辛集分会)、省直律师事务所意见基础上,选拔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参加训练营活动。省律师协会对选拔结果将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复核。经公示后,省律师协会将学员名单报至全国律协,全国律协对省律师协会的报名名单进行复核。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第八 期:3月23日-3月29日

  第九 期:4月20日-4月26日

  第十 期:5月18日-24日

  第十一期:6月22日-28日

  第十二期:7月20日-26日

  第十三期:8月17日-23日

  第十四期:9月14日-20日

  第十五期:11月2日-8日

  2.培训地点:北京律师学院(北京市怀柔区雁青路14号)。

  四、相关费用

  训练营统一安排食宿,相关学习费用及食宿费由全国律协会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五、纪律要求

  1.经全国律协复核后,确认参加训练营活动但临时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向省律师协会提出请假,时间不得晚于训练营开班前二周;

  2.未经请假而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将影响自己及省律师协会今后参加全国律协活动的资格,影响其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今后参加省律师协会活动的资格。

  3.训练营期间无故缺勤、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影响自己及省律师协会今后参加全国律协活动的资格,影响其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今后参加省律师协会活动的资格。

  请报名学员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纪律要求。

  六、报名材料、报名时间

  (一)请报名律师按要求填写:

  1.《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表》(附件1)

  2.《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附件2)

  (二)报名时间

  于2月13日前截止报名,同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城角街611号高霞收。

  七、报名联系方式

  省律协联系人:高霞任蕊

  联系电话:0311-88606790;0311-83899908;

  电子邮箱:heblvshi@126.com;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城角街611号,收件人:高霞。

  附件1.《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表》

  2.《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18年2月8日

   附件1: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表 点击下载

   附件2: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 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任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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