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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关于参加“《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培训班”的邀请函

发布时间:2017-04-10 11:39    来源:

 

各有关单位:

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体系”还不是一个科学的民法体系。涉及民事生活各领域的各个单行法并没有形成有机联系的民法体系。这和民法作为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法的地位极不适应。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决定,现在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工作即《民法总则》部分制定工作已经完成,并即将颁布实施。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总则》对每一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为此,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参与《民法总则》立法工作的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及著名学者授课,举办“《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培训班”,敬请各有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班基本情况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7年04月21日—04月23日     承  德

二、主讲专家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民法总则》主要起草人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领导,《民法总则》起草组核心成员

三、学习内容

1、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关于监护。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4、关于法人的一般规定。

5、营利法人。

6、非营利法人。

7、特别法人。

8、非法人组织。

9、关于民事权利。

10、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

11、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

12、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13、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14、关于代理的一般规定。

15、委托代理。

16、代理的终止。

17、民事责任。

18、诉讼时效。

19、期间的计算。

四、邀请对象

    各级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的领导和法官,各级检察院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领导和检察官以及各地律师事务所从事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

五、报到时间:2017年4月21日—4月23日(周五、周六、周日)。

4月21日全天报到,4月22日—4月23日全天上课。

    培训地点:承德宾馆(双桥区南营子大街19号)

六、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培训费1980元/人。

针对承德律协组织本地律师参加学习,费用调整如下:

1、培训费1000元/人(不含食宿)。

2、培训费1780元/人(含食宿自4月21日晚餐-4月24日早餐)。

参加学习的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会务组,我们收到报名表以后,将提前七天传真报到通知,以便详细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

七、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方式:电话:010-68161189 传真:010-68158678联系人:田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

                                         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017年3月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姓  名

职 务

性别

移动电话

传  真

电   话

是否食宿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请认真填写是否食宿以便预留房间

责任编辑:任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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