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预重整、清算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关于举办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预重整、清算 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以及“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大背景下,破产案件大量增加。破产案件涉及资产重组、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一系列关系,错综复杂,审理难度颇大。而重整制度与破产清算、和解并称为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大程序。但重整案件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如何正确理解重整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在实务中恰当操作与管理重整案件,成为破产律师,特别是破产管理人的挑战之一。为推动强制清算案件类案件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系列司法解释及法律实施有关衔接的规范文件,如:《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势必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数量的增长具有较大地推动作用。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探讨破产案件前沿热点难点问题及审判对策,提高破产重整、和解和清算的业务技能,指导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关联企业破产,规范破产管理人操作,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将举办“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预重整、清算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承办单位: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北京神州法培教育咨询中心 二、参加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类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7年3月23日 会议时间:2017年3月24日—26日(三天全天学习) 会议地点:石家庄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17日 四、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32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金 手 机:186 0191 0312 (可加微信) 传 真:010—58043639 报名邮箱:17756016132@163.com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2、报名表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2017年2月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因不可预见因素,主办单位保留个别专家及议题调整的权利,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附件2: 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预重整、清算 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报名表 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发送邮件至张 金:1775601613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