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青年律师活动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冀律协(2016)9号
河北省律师协会 关于举办“青年律师活动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定州、辛集分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为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不断提升青年律师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引领青年律师蓬勃发展。河北省律师协会将5月作为“青年律师活动月”,并委托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活动落实,各地青工委委员负责与当地市律协沟通联系,具体负责各地活动。请各地律协积极组织,发挥地缘优势,保证活动效果。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聚是一把火,散作满天星 二、活动时间: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31日 三、活动组织: 青工委全体委员按所在地域共分成十五个小组(省直所委员分为两组),每组设立组长一名,组长负责各地活动的整体执行,各组委员负责并参与当地活动的策划、组织、召集等具体工作。青工委五名副主任各分管三个小组,分管副主任应积极协助、督促、指导分管小组活动的执行及开展。 现将小组划分如下(每小组第一名委员为小组组长,只有一名委员的小组该委员为活动负责人): 张文河--第一组:李超、张佳慧(邯郸) 第二组:王伟光(衡水) 第三组:陈义超(定州) 王 罡--第四组:王谦(保定) 第五组:赵岩(廊坊) 第六组:王佳冲(辛集) 赵哲锋--第七组:杨常青、管文军(承德) 第八组:任志宏(张家口) 第九组:王永莲、李言、马雅晶、苏慧睿(省直) 陈肖言--第十组:王铁成、季宝松(唐山) 第十一组:孙志强、刘晓彤、李海艳、李平、任红威(石家庄) 第十二组:王占伟、张丽君、杨枝林(省直) 赵 毅--第十三组:张慧新(邢台) 第十四组:刘祖君(沧州) 第十五组:郑新(秦皇岛) 四、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内容不限,但要积极发动当地青年律师热情参与,建议以公益性质活动为目的,展现我省青年律师风貌。各组请于活动结束次日以简报形式附带图片发至hblx_gx@126.com邮箱,省律协将对活动内容做系列报道。2016年5月10日前,各组组长或负责人将活动方案报给分管副主任确认。 五、活动费用:各小组活动经费预算1000元。2016年6月10日前各组组长或负责人将费用发票交至各分管副主任,由各分管副主任统一汇总报销。 本次活动为青工委首次大型活动,为保证各地青年律师均可参与,采取分组活动方式举办,望各地委员积极组织并参与本次活动,为今后青工委大型活动的组织奠定基础、积累经验。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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