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厅准予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2014.6.9
发布时间:2014-06-10 10:47 来源:
经河北省司法厅审查,决定:准予下列律师执业: 赵 超 唐立军 孙 涛 丁 楠 金 微 刘 杨 魏庆国 汪雨婷 常安妹 马绍伟 张聪敏 马国君 程娟娟 晁晓明 朱书新 宋顺喜 崔 景 刘 博 罗文奇 李 响 景 怡 周宏宇 白 昀 宋 晴 王 信 安东亚 樊金凤 高云云 闫 宏万 江涛 李福清 李晓勇 祖小龙 王 宁 李 淼 刘香梅 郑金霞 刘京京 周 静
2014年6月9日 |
责任编辑:任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