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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律师—张之永

发布时间:2014-05-25 14:13    来源:河北省律师协会

  河北张之永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之永,1972年出生,1994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张之永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职称。现任河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邢台律师协会副会长、邢台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邢台市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首席委员。张之永执业18年以来,市政府荣记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并相继获得邢台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邢台市十大杰出青年、河北省优秀律师、河北省优秀青年、河北省“保增长、促发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先进个人、河北省“百名青年风尚人物”、邢台市优秀律师和政法系统职业标兵,2011年被全国律协评为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律所在他的领导下取得了不凡的业绩,先后被省司法厅评为信用等级最高的AAA级律师事务所、被省人大省残联等部门联合评为“残疾人维护岗”、被团省委等七部门评为“省优秀青年维权岗”、被邢台市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指定律师事务所、被省律师协会评为“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锐意进取,大胆尝试。张之永创办了中国首批个人律师事务所试点单位,为修订律师法提供了实践经验。他始终坚持“无时、无刻、无分、无秒“的服务理念,带领团队努力提升律师形象、提高律师社会地位,提出“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三结合”的律师管理模式,培养了大批复合型优秀律师人才。

  仗义维权,做困难群体的代言人。2009年张之永临危受命远赴苏丹处理一起惊动了外交部的涉外工程纠纷案。在非洲苏丹这个世界上最原始、最贫穷、最落后、最危险的地方工作了30天,历经20多次的协商谈判,为45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135万余元,最终使这起涉外劳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中国驻苏丹总领事馆对张之永同志的表现非常满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2006年张之永走访沙河市艾滋病患者,这些患者因广州中山大学一教授利用其治病心理拍摄系列纪录片并在国外播放情绪十分激动,并扬言要报复社会,张之永冒着被传染的危险深入沙河市,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取得了患者们的信任,平复了患者的心情,最后为艾滋病患者争取“四免一关怀”的救助措施,平息了这一轰动全国的事件。其后张之永又以这些患者委托人的身份前往广州,向该教授详尽介绍了当地政府对艾滋病患者的救助措施和施救效果,最终该教授做出了“毁弃影像资料,不在任何媒体播放”的承诺。

  维护公平,做伸张正义的践行者。2009年9月,张之永顶着舆论的压力接受邢台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应诉韩杰“最牛政府奖励”一案。他排除舆论的干扰,组织骨干律师深入研究分析案情,调查搜集证据,最终以不能认定韩杰为引资人而驳回起诉结案,该案的胜诉维护了市政府的合法权益,挽回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倾情奉献,做参政议政的“法律人”。几年来,张之永为邢台市、县六家政府机关担任法律顾问,先后在省政协会、市人代会上提出保障人权、关注民生、关注中国法治进程的提案(建议)30余个。张之永经常被邀请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对邢台市政府制订出台法规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2011年,燃气费和供热费涨价成为邢台市政府常务会的一个重要议题。会上,张之永力排众议、直言不讳地阐述涨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最终政府常务会采纳了张之永的意见,邢台“双费”暂不涨价,邢台成为河北省为数不多的未涨价城市。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汶川大地震,张之永律师以个人名义捐款10000元。张之永所与邢台学院法政历史系签订实训基地协议书。每年定期为邢台学院提供教学实习、毕业实习两种岗位,开展实习遴选,在学院、律师所之间实现就业招聘、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张之永出资20000元购买学习用具,捐献给贫困的农民工子女,他还与农民工子女结对帮扶,帮助困难的农民子弟完成学业。几年来,他为公益事业捐献资金达10万余元,资助贫困学子11个。

责任编辑:杨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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