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厅准予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2013.10.15
发布时间:2014-05-25 11:36 来源:河北省律师协会
河北省司法厅 准予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公告
经河北省司法厅审查,决定:准予下列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设立: 王 宁 李 君 刘侠飞 申维娜 张双花 郭冀峰 卫 涛 张秀兰 贾志国 申旭生 李志超 薛 筠 陈晓枫 王 芳 曹忠英 叶梦楠 肖贵华 张海强 王胜刚 邵 静 刘志丹 苗玉霞 姚晓利
设立河北京南律师事务所 设立河北融辰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
责任编辑:杨静(大)